負數選票 讓人民有權說不

2015.03.05

聯合報 邱天助╱世新大學社會心理學系教授(新北市) 2015-03-05 02:34:44 

民進黨前主席施明德倡議「負數選票」的構想,引發不同見解。贊成者認為藉此可提高投票率、削減偏激政客,有助於解決藍綠惡鬥的政治僵局;反對者認為此舉將造成天下大亂,加深政治仇恨對立,甚至有違憲之虞。我則樂觀其成。

多年來,台灣民主就是一部政治惡鬥史。一些政治人物,為了博取新聞版面,激發同陣營支持者的情緒反應,常常運用偏狹、激烈的語言和動作,讓社會充滿矛盾、對立與仇恨;不但撕裂台灣人的情感,阻礙社會的進步,甚至,已經偏離生活良善的本質,讓台灣社會陷入道德和公民困境。

然而,從屢次選舉結果發現,由於缺乏一股遏止力量,這些人往往是當前的政治得利者,而一些溫和、良善者總是難有出頭機會。因此,即使是超越黨派的呼籲,也只是填補能力和道德的空洞,或是為一個缺乏原則或信仰的政治護航罷了。

選舉是維繫民主政治的根本機制,選賢與能則是人民的普遍期待。因此,需要候選人具有高度的能力、道德和倫理價值。當前一些政治人物,往往仗恃自己基本盤的民意支持,進行要脅、挾取,沒人能奈他何。如今,我們必須深刻覺醒,如果將良善從政治切割開來,即使一群惡魔也能建立一個國家。
民主制度的設計,選舉是一人一票,票票等值。目前的制度,只允許贊成者有投票的權力,反對者只能消極地不投票或投廢票,甚至含淚投票。這種設計,剝奪限制了公民的參政空間,並非真民主;不讓反對者有投票的機會,更是違反民主自由的真諦。

有別於目前只能投贊成票的選舉制度,負數票機制是在選票中,每位候選人欄位都設置「贊成」和「反對」選項。投票者的一票,可以選擇自己所支持的人選,或是不滿意某位候選人,轉而對他投下「反對票」。計票時將候選人獲得的贊成票數減掉反對票數,以「淨贊成票數」的高低決定當選與否。
二○一三年九月廿七日,印度最高法庭通過了「負數選票」制度,成為繼法國、比利時、巴西、希臘、烏克蘭、智利、孟加拉共和國、芬蘭、哥倫比亞、西班牙、瑞典、加拿大和美國(內華達州)之後,第十四個在選舉制度中有「負數選票」的國家。

負數選票可迫使政黨提名必須考慮候選人聲譽,不致於受到偏激政客的挾持;負數選票更可讓一些政治人物,必須以良善為出發點,學習如何站在全民的立場,如何處理相互衝突的利益,如何能為自己據理力爭,同時又尊重他人的觀點。否則,僅用一些惡意攻訐、謾罵的技倆,即使有某特定同黨支持你,但是會更多人會出來反對你;迫使他們必須抽離出自私自利的小圈圈,免讓政治變成歧視和偏狹的聚會所與避風港。

在當代道德與政治的範疇中,個人權利與自由選擇,是最鮮明的理想與目標。負數選票是民主政治的「哥白尼革命」,它翻轉「代議政治」的本質,讓人民可以發出真正的聲音,有說不的權利和機會,得以重塑政治的形式和內涵,促進社會良善價值。

  分享本文章到: